如何在英国做生意,贸易界和法律界人士作了如下较为详细的说明:
遵守当地法律法规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英国法律制度比较完善,市场运作机制成熟健全。《英中交流》杂志最近发表题为“‘走出去’——在英中资企业的经验”的文章指出,中资企业习惯了中国正在完善而又富有弹性的法律体系,对英国法律环境有些不适应,在英国动辄就因行为擦边而触犯法律,惹上官司,只得不断“交学费”。有关人士指出,随着经济形势的变化,有关法律条文经常在变动和修订之中。例如税法,虽然基本框架不变,但有关税率,如个人所得税、公司税以及公司和员工分别缴纳的国民保险税,年年都有变化。在这方面,除了请专业会计公司提供服务外,从事经贸业务的人员也应时常跟踪,做到心中有数。
中化欧洲集团公司负责人说,英国严密的税收制度从各个方面限制了企业以不正当手段将应赋税的款项挪作他用。英国国家税务局对跨国公司的经营利润所得税盯得最紧,想要逃税是不可能的,即使逃过这一关口,有关税法条款会在下一个关口等着你,即便通过了审计,也不等于税务局就能够接受。如果有公司注册资本金过低,业务量却很大,贷款债务比例过大,税务部门就会按某种比例加以核定,要求补交税款。
中资公司做金融业务,获利汇出英国时要扣除10%的税收。按照有关法规,公司与总公司和海外兄弟企业之间的生意,英国官方也会监管有关的交易是否符合正常价格。公司的招待费,不能作为经营成本免税,而要缴支出税。英国税务部门甚至关注公司的公车私用问题,一旦查实也将作为个人的一项收入追缴这部分个人所得税。
在英国做经贸生意,必须做到法律手续完备,严格遵纪守法,坚持合法经营,否则将对海外公司的长期发展构成隐患。目前在英国的中资公司都取消了内部账,只有一本明账,并将所有业务活动和资金流向公开、透明。为了做到这一点,在英国的中资公司大多成立了风险管理部,实行财务与业务分离制度,每笔交易都由一名财务人员和一名业务人员共同签字,业务款项在合同项下付款,实行前台进行交易,中台控制风险,后台财务监督资金的控制制度。
中国五矿英国金属矿产有限公司负责人说,鉴于过去发生过大笔货款由于对方宣布破产而无法收回的教训,总公司风险管理部已作出决策,规定了总经理的权限,总经理有一票否决权,但没有一票赞成权,总经理的权限受到业务员的一定制约。
这位负责人说,做生意风险无处不在,无时不有。出口规模与效益始终是一对矛盾,有时为增加出口和完成出口任务,放宽付款条件,但风险却在上升。眼下,首先要把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利润额度之内,其次要根据交易额大小和客户信誉度高低来作决策,以减少失误和损失。如果从长远看,现行贸易体制还需要不断改革和完善。
切记不要自相杀价
在英国的中国经贸界人士普遍认为,现在外贸体制变了,独家经营时商品价格由一家说了算的情形已成为过去。但同时也应当看到,自相压价,无序竞争的现象十分普遍,问题相当突出。若不及时加以解决,不仅会大大影响出口效益,还将丢失中国商品的海外市场,严重损害中国的国际形象。
中粮鹏利(伦敦)有限公司负责人对此颇有感触。国内出口企业恶性竞争、竞相压价,已使原本低价的农副产品交易没法做了。以往英国和欧洲是中国的重要花生市场,现已被迫退出。原因是你要开信用证,有人就放宽贸易条件说,可以不开信用证,还有人马上冒出来说可以三个月后付款,另外更有人答应六个月付款。就这样,你要规范,别人不要规范,你不愿意做,别人却能做。现在花生出口到国外,甚至要等到工厂化验室确认指标合格后,才能付款。如果花生水分、榨油率不达标,弄不好就以每吨500美元的价格,当鸟食卖了。没有行业法规,做生意低人一等,让人看不起。难怪有的英国商人说,中国人生意好做,中国公司钱好骗。
积极参与行业协会
英国的国际贸易有严格的行业规范。
要在英国做生意,就要了解有关行业的商业环节、组织机构和行为规范。英国各行业都有自己的协会、组织,有自己的章程、习惯和风格,不了解行规就没法做生意,别人也不会同你做生意。
如果想把商品卖到英国超市,必须找到超市的供货渠道,找到中间环节。英国超市联盟规定,各家超市不得自行采购商品,以保证商品质量,防止不合理竞争。像特斯科、阿斯达等大型连锁超市,由于有行业协会规范和固定供货渠道,它们都不必投入人力去检验商品质量、技术标准、包装规格和卫生指标。因此要打入超市首先要加入该行业协会,提出申请,接受行为规范,合乎资格,成为会员,才能进入市场并占据一席之地。
为了适应国外行业规范,国内也应大力发展行业协会。协会主席应由具有丰富经验的业内人士或专业人士担任,以保证行业自律的有效性和权威性。据此间业内人士介绍,英国行业协会自律做得很好,例如要做白糖贸易,必须加入总部设在伦敦的世界糖业协会,成为其会员后才有资格做糖的国际贸易,也就是说,要首先提出申请,经过审查,确认你接受了行业规范,才准许做糖的生意。该协会每两年举行一次年会,年会上除了正式的年度报告外,便是会员之间的相互交流、串门拜访,看来同行并非一定是冤家。世界糖业协会是很具代表性,很有特色的行业协会。
英国政府不管企业经营和商业道德,而糖业协会则是严格的行业自律机构,政府不管的均由它来管。协会成员之间的贸易规范和信誉记录就由它来管。如果某年某月,甲方成员与乙方会员有一笔生意,乙方不守合同赖账,甲方告到协会,糖协经调查确认后,便通报所有成员关于乙方不守信誉的记录。如果乙方再次发生类似事件,协会将发出通报,宣布取消乙方的会员资格,今后就谁都不能与之做生意。
上网获取商业信息
此间贸易专家认为,中国贸易人士想到国外一显身手,有关如何谈判、签约、付款、成交等商品贸易环节,不可能有一成不变的模式,也没有现成的答案。他们认为,国内会做贸易,国外也一定能做,问题在于如何跟上信息时代的潮流,在于企业上网获取和处理大量信息的速度和能力。一家想要走出国门的企业,如不能上网搜索想要获得的信息,这在当今是不可思议的。贸易专家们建议,想到英国来做生意的企业首先可以上中国驻英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参赞处的中文网站:www.chinese—commercial.org.uk。在这一网站上,可以了解中英贸易的总体情况以及各类商品的市场需求。该网站关于贸易栏目下设有:英国贸易体制、政策法规、进出口商品结构、主要商会协会等。在投资栏目下有:投资须知、运作经验、行业发展、经济预测等。双边经贸栏目内容包括:双边贸易、对华投资、经济合作以及生活习俗、访英须知、动态信息等诸多内容供查询。另外,该网站还有与我国外经贸部、驻英使馆等其他网站的链接功能。
英国有关方面的网站有英国国际贸易署网站:www.tradepartners.gov.uk。英国投资局网站:www.investuk.com 。英中贸易协会的网站:www.cbbc.org,以及国内大公司驻外网站,如五矿英国金属矿产有限公司:www.minerals.co.uk,中粮鹏利(伦敦)有限公司:www.topglory.co.uk 。
这些网站能大体满足有关企业来英国做贸易的要求。进入这些网站还可以同别的有关网站链接,获取更多所需要的商贸信息,包括市场调查、商品供求、贸易谈判、签约条件、付款方式等等。
加强贸易法制观念
英国著名的泰勒—乔因森—加勒特律师事务所英国执业律师刘亚民就在英国开展经贸活动告诉记者说,英国法律比较复杂,不易弄懂,非专业人士就是在英国做了十多年贸易,也感到只是“一知半解”,但有关法律又对贸易全过程产生执法效力。在英国,双方同意签订的商业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随意推翻,如果违约,损失应由违约方自己承担,这是板上钉钉的事情。中国企业来英做生意,只有不断加强法制意识,才能避免吃亏上当,目前有不少企业或出口商在英国做生意,往往出了问题时才找律师,经济损失已很难挽回。中国公司往往投资几十万、几百万英镑,也不愿意付一笔律师费用。
对此,刘亚明律师希望提醒我国贸易界人士,在英国开展经贸活动时务必注意以下几点:
一、合同中的“保护产权”条款。
贸易成交签约时写上“保护产权”条款(Retention of Title)十分重要,英国商人有意不写上这一条就设下了一个陷阱。这一法律条款规定,卖主的出口货物到达买主的仓库,只要货款一天没有打入卖主账上,这批货物还是属卖主所有。有的货物批量大,价值高,买主公司小,一旦宣布破产,破产管理人依法清算资产,这批货物就会遭封存,作为破产公司的资产处理。如果合同上写明保护产权条款,这批产品就能与破产公司的资产分离,在它破产的情况下,也能照样拿回来,可以避免经济损失。
二、聘请当地代理要谨慎行事。中国公司与英国和欧盟商人做生意,不能随便指定代理,弄不好会引起争议和法律诉讼。这叫“请神容易,送神难”。欧盟有一条“商业代理指定法”(European Commercial Agents Directive),高于英国法律,解除代理合同要付至少一年的佣金,其金额甚至是雇用期间几年佣金的总和。建议中国企业最好自己做或请经销商。一旦根据合同指定代理,就很难中止代理合同。
三、与英方合资,签一份完善的协议是关键。刘亚民律师说,在英国没有合资法,双方合资的法律依据是公司法和国际贸易法的汇总,因此很复杂,难度大,一定需要有经验的律师来协助审查有关合同。合资项目成败取决于合资协议,协议写不好会功亏一篑,以失败告终。协议应写明股东如何注入资金,以何种方式投资,权利义务以及职责范围等。有关如何中止合资协议,如何撤出股份的条款同样也很关键,否则一旦出事,一分钱也收不回来。
四、注意保护知识产权。刘律师说,中国公司要加强保护知识产权意识,及时注册自己的网站域名(Domain Name),保护自己的品牌。有两家中国公司因在英国忽略保护自己的品牌和知识产权,被别的外国公司抢先注册而引起纠纷,结果花了很多冤枉钱。
五、英国有信息资料保护法。1998年,英国颁布了数据资料保护法,规定未经英国信息专员(Information Commissioner)登记许可,公司及个人不得使用存在公司计算机里的个人资料。
在英国的中国贸易界和法律界人士认为,中国企业应当大胆走出去,另一方面,应当是有条件的企业首先走出去,而不是一轰而起。另外,走出去也要量力而行,不一定马上做成生意,搞一笔投资,可以先作些市场调查,走出去开阔视野,结交商界朋友,熟悉当地法规,探索有关渠道和商机。这样,既开拓进取,又稳扎稳打,会有利于中国企业在海外的长期生存与发展。